城市與環(huán)境學院關于 韓國社會貢獻財團(GKL)獎學金資助項目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18-03-06
一、獎學金名額及獎學金標準
持續(xù)資助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直至其畢業(yè)為止的學費。城市與環(huán)境學院擬推薦4名學生(年級不限,同等條件下,家庭經濟困難者優(yōu)先)參與GKL獎學金評定委員會評選,最終獲獎同學每年獎勵4200-19000元(根據不同專業(yè)實際學費金額確定)。
二、 學院確定推薦人選標準(獲獎條件)
| 審核領域 |
評分 |
主要內容 |
| 學習成績 |
40 |
學習成績優(yōu)異,綜合測評成績列班級前15名 |
| 外語成績 |
20 |
外語能力考核 * 掌握2種以上外語,達到韓國語3級以上是加分項 |
| 專業(yè)能力 |
20 |
熱愛所學專業(yè),努力學習專業(yè)知識,本學年學習成績列專業(yè)前40% |
| 獲獎情況及參與社會實踐活動等 |
15 |
在各類競賽中獲獎或獲得其他榮譽,積極參與校內外各種實踐活動、志愿活動 |
| 其他 |
5 |
推薦人意見及自我介紹評估 (積極性、創(chuàng)意性、價值觀,以及對韓國的理解程度和關心程度等) |
| 總分 |
100 |
*家庭貧困及弱勢群體加5分 |
三、評定和獎勵辦法
有意愿的同學將初步申請材料紙質版在2018年3月9日上午11:30前,交至城環(huán)學工辦英杰349s,電子版發(fā)送至城環(huán)學工辦公郵cues-xgb@vip.126.com,學院進行初步篩選后將推薦同學的材料提交給有關機構,最終由GKL獎學金評定委員會審定,并確認最終資助名單。
四、需提交的材料
(1) 初步申請材料:
1.申請表 (點擊:下載申請表)
2.學習成績證明(提交入學以來的所有成績,不需要蓋公章;本科新生還需提交高考成績證明,不需要蓋公章)
3.獲得的各種榮譽與獎勵(獎狀、證書等請?zhí)峤粡陀〖?
4.其他與獲獎條件相關證明材料
(2) 獲得學院推薦資格后,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學院的推薦信
2.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僅新生提供)
3.在學證明
聯系人:劉耕蒲 62758031
城環(huán)學工辦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