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與環(huán)境學院關于開展 2017-2018學年學生素質綜合測評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18-09-12根據(jù)學校統(tǒng)一安排,為做好2017-2018學年度評獎評優(yōu)工作,促使學生梳理和總結自己的成長歷程,實現(xiàn)全面發(fā)展、健康成才,我院將于近期開展2017-2018學年度素質綜合測評工作。現(xiàn)將有關安排通知如下,請遵照執(zhí)行。
一、 測評范圍
2017-2018學年,在校正式注冊并參加全日制學習的應轉檔的本科生、碩士生和博士生及未轉檔的港澳臺籍學生、留學生。休學或停學超過一個學期的學生不參加測評。
具體細則如下:
1. 今年新入學學生(碩轉博除外)不進行素質綜合測評;
2. 2017級本科分班,測評在大一原班級進行,后續(xù)獎勵獎學金評選在新成立大二班級進行;
3. 今年入學的“碩轉博”新生以碩士身份在原碩士班參加測評,原班級撤銷的直接向學院學生素質綜合測評工作小組(聯(lián)系學工辦柴騰老師)申請測評;
4. 延期畢業(yè)、且原班級已經(jīng)撤銷的學生直接向學院學生素質綜合測評工作小組申請測評;
5. 今年轉入我院的學生在原所在院系參加測評;
6. 今年轉出我院的本科生在原班級參加測評,后續(xù)獎勵獎學金評選由學院學生素質綜合測評工作小組單獨組織。
評估期間:2017-2018學年評獎材料的有效獲獎時間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畢業(yè)班可計算到測評之前。
二、 測評方式和標準
1. 各班召開班會,在正式評審之前明確素質綜合測評的有關規(guī)定及具體執(zhí)行辦法,班會實到人數(shù)應不少于應到人數(shù)的80%。各班素質綜合測評工作應于9月22日(周六)之前完成;
2. 各班參照《北京大學城市與環(huán)境學院素質綜合測評實施細則》進行F1、F3、F2的計算,每項均在公示無異議后再進行下一項的計算(特別注意:F1的打分和計算,務必在F2、F3開始計算之前完成),最后加總排序得到素質綜合測評排名;
3. 各班綜合素質測評分數(shù)確定后,所有參加本年度素質綜合測評的同學均需通過學生綜合信息管理系統(tǒng)進行填報,填報系統(tǒng)使用指南見附件1,各班系統(tǒng)填報截止時間為9月22日(周六)12:00。
4. 延期博士原班級撤銷的(延期博士原班尚存的仍參加原班的評選)和碩轉博原班級撤銷的同學請?zhí)顚憽毒C合素質測評信息表》(附件3)并連同證明材料于9月18日(周二)之前交至院學工辦柴騰老師處,同時電子版發(fā)送至cues-xgb@vip.126.com。
5. 各班完成素質綜合測評后,需填寫紙質版《XX班素質綜合測評排名表》(附件2),班主任簽字后于9月25日(周二)12:00前交至院學工辦(英杰349s),電子版發(fā)送至cues-xgb@vip.126.com。
三、 評選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素質綜合測評是衡量學生學年度綜合表現(xiàn)的重要手段,測評分數(shù)將作為評獎評優(yōu)、實習推薦等的重要依據(jù),學生不論是否具有參評獎學金、獎勵的資格與意愿,均應參加本班素質綜合測評;
2. 在評審過程中存在異議或爭議的,應先由班級組織民主協(xié)商解決,仍有疑問的可提請學院學生素質綜合測評工作小組仲裁;
3. 素質綜合測評結果應在班級范圍內(nèi)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班級范圍每次公示均應設置截止時間并通知到位,確保班級同學的知情權;
4. 學生綜合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的填報材料會進入個人檔案,請同學認真填寫。
聯(lián) 系 人:柴騰
辦公電話:62758031
郵箱:chaiteng365@126.com
城市與環(huán)境學院學生素質綜合測評工作小組
2018年9月12日